瀏覽人次: 5868

費用估計

112學年度學雜費收費標準這是一張圖片

其他費用(全校統一收費標準): 
(1) 語言實習費:
    a.大一新生及大二外文系學生每員每學期600元。
    b.轉學生若需補修語言實習課程者,亦按大一新生標準收費。
    c.進修學士班依修語言實習課程收費。
(2) 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依106.08.30 106學年度第1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日間部:每學期630元;夜間部:每學期320元。
(3) 學生保險費:每員每學期400元。
(4) 學生宿舍費:
    a.第一至第三宿舍:二人床每人14,300元(不含電費);四人床每人12,500元(不含電費)。
    b.第四宿舍:四人床每人12,500元(不含電費)。
(5) 宿舍電費每人每學期500元。
(6) 退撫基金:自97學年度起納入學費收取(依教育部97.6.10台高通字第0970099935號函辦理)。
    a.第一至第三宿舍:二人床每人14,300元(不含電費);四人床每人12,500元(不含電費)。
    b.第四宿舍:四人床每人12,500元(不含電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