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07学年赴韩国研习韩语文交换奖学金(5/7)

想去韩国交换的同学们有新的奖学金机会囉!

请有兴趣者详读简章,有意愿报名者请于5月7日前带以下文件来国交中心。

1. 大学以上各学年成绩单影本

2. 韩文80分以上成绩(请在成绩单上标明)及(或)韩语文能力2级以上检定通过证明

3. 个人经历或杰出表现证明或说明(若有的话)

申请者须符合下列所有资格:

(一)具中华民国国籍。

(二)韩文学期成绩80分以上及(或)韩语文能力2级以上检定通过者。

(三)该期间可出国进修者(推荐时,请先行评估申请学生赴韩研习决心,包括独自在外生活能力、家庭态度、南北韩可能发展情势及役龄男性兵伇等因素)。

(四)未曾领取本项奖学金之我国大专校院在校生。

(五)须经就读学校推荐。

甄选作业流程:
(一)   初选:即日起申请者向所就读大专校院提出申请;学校审核后择优推荐,每校至多推荐1名,须于107年5月18日前函送报名表件至教育部。

(二)复选:本部于107年6月上旬日前举行面试,由本部聘任学者专家所组成之面试委员会对学校所推荐人选进行面试及书面审查,并决定最终人选,依成绩择优录取8正取生,4名备取生;面试原则以韩文、中文进行

(三)评审标准:

(1)书面资料:包括在学成绩、自传、韩国简介及个人经历与杰出表现等(25分)。

(2)人品与态度:包括仪表、礼貌、态度举止及涵养等( 25分)。

(3)言词与表逹能力:包括思考与反应、言语表达、外文能力及逻辑概念等(25分)。

(4)学识与见解(25分)。

(四)甄选结果:本部于107年6月18日前函知驻韩国代表处教育组及参加甄选者之国内就读学校。

(五)分发学校:驻韩国代表处教育组参酌学生志愿、面试成绩及本案韩国学校规定分配研习学校,并将分发结果于6月底前迳函知录取生国内就读学校。

(六)录取生由国内就读学校辅导申请入学并给予行前讲习。

甄选简章报名表交换学校列表请至这边下载:

https://drive.google.com/open?id=1SZ2Fe3PM5TPEJkiFCqjArSzUY60HXB-k

请同学务必详读简章并配合流程作业时间,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