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教育部「学海筑梦」、「新南向学海筑梦」计画第2次校内征件公告

110年度教育部「学海筑梦」、「新南向学海筑梦」计画第2次校内征件公告

110年度教育部「学海筑梦」、「新南向学海筑梦」计画第2次校内征件公告

一、依据教育部109年7月27日台教文(三)字第1100093263号函,拟办理110年学海筑梦及新南向学海筑梦计画第2次甄选作业。

二、本校办理第2次甄选作业,主要时程如下:

(一)110年9月1日前:上传校内甄选办法至教育部学海计画平台。

(二)110年9月17日:校内收件截止

(三)110年9月30日:本校申请补助计画书送达教育部审查

仅收新计画案-实习机构和实习内容不能和110年度第1次甄选获补助计画相同或类似)。

(四)110年11月30日:教育部核定并公告审查结果。

三、拟请提出申请的老师填写下列Google表单

  1. (网址: https://reurl.cc/lL61nA ),国交中心将先于教育部学海计画平台(https://www.studyabroad.moe.gov.tw/)开立子计画,以便申请老师上网填报计画内容。(教育部于9月1日才开放)

四、本次计画送件,受理起讫日期从8月1日至9月17日23:59止,逾期送出申请者,不予受理亦不接受补件。

五、计画核准后,经费及学生人数不得任意更动。每人补助额度,至少应包括一张国际来回经济舱机票款,并以一次为限,另得包括生活费。

六、结案报告之规定:「选送生及计画主持人需于出国实习计画期程结束后二星期内,上传问卷调查表及1000 字以内中文/英文心得及成果报告(如征件办法附表一、二) 至教育部学海计画资讯网,并得缴交经国外实习机构同意之实习经验分享短片至教育部计画资讯网(每篇心得需有照片 4 张以上,短片以 3 分钟为原则),未传送完成者,不得办理结案。」教师成果报告如附件一,学生心得范本如附件二。

七、计画案结束后,计画主持人撰写实习过程与心得,并发表于亚大新闻网。新闻稿范本如附件三。

参考资料:

  1. 110-2筑梦系列征件-台教文(三)字第1100093263号来文
  2. 110-2学海筑梦征件办法
  3. 110-2新南向学海筑梦征件办法
  4. 附件一、教师成果报告范例
  5. 附件二、学生心得范例
  6. 附件三、新闻稿范例